地熱資源開發利用

安徽淺層地熱適宜性分區目的、原則和類型

  分區目的
 
  淺層地熱能開發利用適宜性分區目的是為選擇勘查評價方法、計算評價資源、選取開發利用方式及編制規劃提供技術依據。
 
  分區原則
 
  (1)以地質、水文地質條件
 
  為基礎:地質條件淺層地熱能賦存的重要基礎,水文地質條件是淺層地熱能賦存的主要影響因素。
 
 
  為目的:不同的開發利用方式及其有效的熱交換系統是重要媒介,包括地源型(本文指豎直地埋管方式)、地下水源型及地表水源型方式的有效選取。
 
  (3)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并重: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淺層地熱能的開發利用要相對選擇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及節能效果較好的開發利用方式和地區。
 
  (4)平面劃分與垂向控制相結合:分區范圍為至2020年城市建設遠期規劃區,總體控制評價深度為200m。
 
  分區類型
 
  根據全省淺層地熱能賦存條件將評價區劃分地源型、地下水源型及地表水源型三種開發利用方式,依其開發利用適宜性分別劃出不同的適宜區、亞區:
 
  (1)地源型:分適宜區、較適宜區、一般適宜區、差適宜區及不適宜區五類。對松散巖類地區的適宜區,依據地下水動力條件為亞區劃分指標,進一步劃分為適宜區一亞區、適宜區二亞區、適宜區三亞區;對E、K地層巖性固結程度較低的適宜區劃分為適宜區半固結
 
  巖類亞區。較適宜區進一步分較適宜區松散巖類亞區、較適宜區半固結巖類亞區及較適宜區固結巖類亞區。
 
  (2)地下水源型:分適宜區、較適宜區及不適宜區三類。
 
  (3)地表水源型:分適宜區及不適宜區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