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評估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

  (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基本目的與內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有兩種解釋。廣義上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包括:區域地質自然環境治理;直接性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救災以及減災宣傳、減災法規等減災管理工作。因此,廣義的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內容十分廣泛的系統工程。與此相區別的是狹義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狹義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針對某一個地質災害體或某一個較小范圍內的某種地質災害——一個危巖、滑坡、泥石流或一個地區的巖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所實施的以限制地質災害活動和保護受災體為目的的直接性防治措施。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上面已經介紹的工程措施,以及監測、預測、預報等措施。
 
  一般指的防治工程評價是對狹義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分析評價,是針對某一具體災害對象防治措施的減災效果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分析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目的就是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的最優化原則。地質災害防治具有相對性特點,特別是對于我們這樣一個幅員遼闊的大國,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不可能也沒必要對所有的地質災害都進行全面的預防和治理,尤其是在國家和社會財力還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少部分重點災害進行專門防治。因此,這就需要通過防治工程評價,對比不同災害防治項目的可能效益,在此基礎上規劃安排防治順序,確定優先防治項目,以便使有限的防治資金最充分地發揮作用。
 
  綜合上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基本內容和目的:
 
  分析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科學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為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優選和方案優選提供依據。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方法。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技術評價與經濟評價。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內容,把它的評價方法相應地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技術評價,即分析評價防治工程能否按照設計目標有效地扼制災害活動或者保護受災體;分析防治工程本身的結構、強度等是否符合規范或實際要求。技術評價主要是從自然科學角度綜合分析防治工程的可靠程度,評價它的功能或效果。第二類是經濟評價,即分析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從經濟學角度評價防治工程的合理性。技術評價和經濟評價雖然都是防治工程評價不可缺少的方法,但由于不同地質災害技術評價的方法相差較大,而且在已有的勘查和研究工作中,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理論和方法,所以僅進行防治工程的經濟評價分析。
 
  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核心指標及其特點。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的核心指標是防災經濟效益。效益是指某種經濟活動所獲得的成效與所付出的代價之比。生產產品的產業活動(例如工業、農業)的效益是指產品的價值或利潤與產品成本的比值。房屋等工程建筑效益指的是這些建筑的價值與建筑成本的比值。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既不是生產性工程,也不是商品性工程,它的價值和經濟效益與一般工程具有不同的特點,主要有下列幾點:①間接性特點;②潛在性特點;③長遠性特點(張梁等,1998)。
 
  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的基本要素。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的基本要素包括:災害危害強度,即地質災害對受災體的威脅破壞程度;防災度,即防治工程對災害的可能防御程度;設防標準,即防治工程的設計防災能力;防災功能,即防治工程可能實現的消災能力、對受災體的防護能力,以及可能產生的其他作用;防災收益,即用貨幣形式反映的防災功能;防災成本,亦稱防災投入,指防治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勞動等投入,在核算時可用貨幣反映。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核算方法。
 
  主要有下列4種方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功能函數模型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收益核算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成本核算法。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優化分析。
 
  為了使有限的防治資金發揮最充分的減災效果,需根據最優化原則選擇防治項目和確定防治方案。所謂最優化原則,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即具有充分的科學性,符合地質災害防治特點和有關的規范、標準要求;在技術方法、財力、物力,以及施工條件等方面切實可行;獲得最佳經濟效益。